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促进措施》)发布。其中提到,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速高于100%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为何要出台此项政策?
政策的出台基于真实的数据。2017年底,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仅有43家,全年营收31.6亿元,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产值低,且分布零散,缺乏产业集群效应。2018年以来,海珠区制定了“创新岛十八条”,其中包含专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扶持奖励办法,加大了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截至2024年底,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223家,营收总额106.1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规上人力资源企业近三年平均增速超10%。
此次《促进措施》具体提供了哪些方面的奖励?
《促进措施》对发展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重大安全事故、注册成立时间未满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自其注册成立以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速高于100%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对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速高于10%、20%、50%的,分别最高按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0.1%、0.15%、0.2%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自注册成立以来首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租赁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海珠区内的园区载体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海珠区将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的场租补贴;自注册成立以来首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租赁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海珠区内的园区载体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的场租补贴。
人才引进方面,在海珠区组织的人才供给活动中提供引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引进1名在海珠区年收入不少于50万元、100万元的产业人才,该区分别最高给予提供引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万元、10万元的引才奖励。
南方+记者 吴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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